这是什么逻辑?
毛都没长齐呢,就赶着造人。
国家大事,律法,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。
要不然李文非得给它改了。
皇后振振有词的说道:“10多岁才正好呢,等一会儿散会了,我跟小福(李尊的正妻),商量商量。
选一个好看的身份,也配得上的,知书达理的才行。
给他找个正室,就该早一点。
下手就要趁早,符合身份的就那么些人。”
“你不能光想着,咱们以前刚成亲的那时候都已经20岁了,那都算晚婚了,10多岁才正好。”
絮絮叨叨振振有词,说起话来游刃有余。
把李文怼的那是哑口无言。
微微张嘴想要说点什么,却被怼的说不出话来。
两个人理念不一样,从这一点上是说不到一块去的。
但是婚后恩爱多年,自然是有道理的。
既然说不过她,那就被动的接受吧。
皇后高兴就行,这点小事儿犯不着吵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