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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众感觉不到排山倒海的气势,军阵中的士兵就更没有感觉了。

正午的骄阳拼命辐射热浪,黑色的铠甲被烤的滚烫,塞宾斯只觉得自己是被火炉包裹的面包,汗水模糊了眼睛,近100磅的装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。军纪和骄傲不允许他软弱无力,他腰背笔直如同标枪,但还是渴望能够快一点抵达中央广场,早一点结束阅兵式。

大道通往中央广场的一处拐角,灰毛巾拉出警戒线,围出一块空旷的角落,有几个人站在那里。塞宾斯视线模糊,看不清他们的样貌,隐约知道是几个孩子和大人。

眼看军阵就要路过拐角,那几个大人举起风笛凑到嘴边,婉转的笛声奏出悠扬旋律,随风飘荡,如清泉叮咚,沁人心脾。

“晨曦照亮大地,花朵盛开,黎雀歌唱。”天籁般的纯净童音和着笛声吟唱。

笛声渐渐欢快,那几个孩子又合唱道:“晨风吹动云彩,阳光普照,钟声响起。”

塞宾斯被歌声吸引,想起美好的早晨,精神变得爽朗,浮躁的心情渐渐沉静,脸上露出微笑。军阵越过歌者,走上平湖镇的中央广场,而前面则是另一组吟游诗人,他们在弹奏竖琴。

“远方传来怪物的脚步,大地颤抖。”

“空气弥漫紧张的气氛,战争将至。”

紧迫的旋律,让塞宾斯屏住呼吸,握紧手中的精铁战戟,目光敏锐而警惕。整个军阵的气势都为之一变,仿佛绷紧的弓弦。

“泪水划过母亲的脸庞,家园就在后方。”

“军号吹响,热血澎湃,捍卫家园的时候到了!”

高亢饱满的号声辉煌壮丽,嘹亮而富有威严,塞宾斯仿佛看到成群的怪物张牙舞爪,如潮水般涌来,即将淹没他的家园和亲人,唯有奋勇一战才能保卫家园,保卫父母和兄弟姐妹。

就在此时,苍劲雄厚的战鼓如惊雷闪电,穿透漫天乌云,在天地间奔涌咆哮,一股神奇的力量彻底点燃他胸中的热血。

“吾王,吾王,听汝号令!”

“长枪饮敌血,战斧噬敌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