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一线经验丰富的侦缉员在下意识的应用这方面的知识。

比如有些侦缉员,在吃饭的时候就能抓到犯罪嫌疑人。

靠的是什么,就是那一眼的直觉。

他为什么有这种直觉,就是因为长时间的办案,让侦缉员在潜意识里有了一种罪犯的形象认知。

所以才能有那一眼的直觉。

根据现场的情况,凶手杀人绝对不是临时起意,而是早有预谋。

整个作案过程当中,凶手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,说明凶手的性格非常谨慎小心。

王璐瑶家的门窗和她家楼下三层楼的门窗都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,所以凶手进入王璐瑶家,应该不是从窗户进出

的。

再结合王路瑶家小区的视频监控,在每天中午12点有6分钟的重启时间,凶手就是应该抓住了这个空档,进入了王

璐瑶家里。

并且,凶手有王璐瑶家里的钥匙。

凶手很有耐心,在王璐瑶的家里,从中午12点一直等到晚上王璐瑶回家之后才动手。

谨慎、小心、有耐心

虽然不知道王璐瑶和凶手之间有什么过节,也不知道凶手具体的作案动机是什么,但是,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。

凶手将王路遥用乙醚致其半昏迷状态之后,操作王璐瑶右手握刀对自己进行了行刑式的“自杀”。

三十二刀,一个女人在半昏迷状态下,眼睁睁看着凶手在自己身上切割三十几刀,而且这个持续的时间长达几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