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是否提起公诉的最重要的判定标准。
对方如果明知道,或者可以预见,或者有意纵容王红飞租房然后对韩龙和张瑶实施报复,就会被公诉。
如果丝毫不知情,那么自然不会被追究责任。
这其实就和别人杀人,你给他递刀一样。
在明知对方要杀人,你还给对方刀具,那你就是共犯。
但是如果对方是说自己借你的刀回家杀鸡,但是后来杀了人,可以不知道,那就和你没关系。
是否有主观犯罪意图,并且造成后果,才是根本。
想和做是两回事。
如果王红飞没有杀人,没有造成后果,秦璐自然不会因为提供给王红飞1万块钱被追究责任。
即便,秦璐给王红飞钱,目的就是为了看到王红飞报复韩龙和张瑶。
但是只要没有造成后果,自然没事。
法律的制裁,永远是对后果的制裁。
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会因为一个人想杀人,而判处他有罪。
只有道德,才是对思想的约束。
让人不要有杀人的想法,这是道德。
对人杀人的后果进行制裁,这是法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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