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现场的证据却不足以证明这两人之一的人,就是凶手。

案发后,作案现场并没有被破坏。

从后期的勘察记录看,段忠新被杀后,从血液喷射的痕迹,方向和尸体检查报告看,红砖房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

可是,杀人的砖头上,并没有于慧慧或者唐木齐的指纹。

两人的身上,都有着相同方向的喷射血迹。

这就说明,段忠新被杀时,两人因该还在昏迷状态。

而且,都是在木门对着的方向。

因为两人身上的喷射血迹是连续的。

这就说明,现场要么有第四个人,在于慧慧和唐木齐面前,杀了段忠新。

要么就是段忠新自己用砖头敲击自己后脑,杀了自己。

可是,无论是于慧慧还是唐木齐,都一口咬定,当时只有他们三个人,不可能有第四个人。

因为,他们在黑暗中醒来后,就开始摸索房子的出口。

但是,他们虽然找到了木门,却一直打不开。

而段忠新提议,既然有人将他们绑进来,一定会有所图。

为了自保,他们将木门内的木栓给锁上了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外边有人进来,除非损坏木门,否则不可能在门栓完好的情况下,进入密室。